先行调解工作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充分利用“先行调解”的优势,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实质化解双方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来,原告与被告系多年邻里关系,因楼道公共区域杂物堆放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各执己见,互不退让。随着矛盾不断升级,双方随时可能爆发肢体冲突。最终,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裁决。为高效化解邻里纠纷,龙潭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机制,选派资深调解员与法官组成调解小组。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开展调解工作:以邻里和睦之情感化,以公共安全之理劝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依据释法明理。经过耐心地调解,被告当场承诺“立即清理楼道堆放物品”;原告也诚恳反思自身言行欠妥之处,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