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在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的推动下,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航标处、厦门海事局、厦门仲裁委员会等七家涉海单位共同签署《航标碰撞等水上交通事故争议鼓励仲裁解决暨“调解-仲裁-诉讼”多元解纷机制合作备忘录》,并同步揭牌成立“厦门仲裁委航标碰撞争议调解转仲裁快速联络点”。相关机构在厦门建立以鼓励仲裁解决为特色的航标碰撞等水上交通事故争议多元解纷机制,破解了传统海事纠纷处置周期长、专业性强、跨境执行难等痛点,通过建立固定联络人、明确仲裁即时响应、定期会商与程序转换等“绿色通道”,实现了“海事调查-调解-仲裁”的无缝衔接,是“调解-仲裁-诉讼”多元解纷机制在特定海事领域的深度应用和样板打造,为优化厦门港航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此前,厦门自贸片区衔接新《仲裁法》,通过构建“机构仲裁+特别仲裁”服务供给,形成“规则+机构+人才”特别仲裁服务体系,全国首创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制度,推动发布全国首部海事领域特别仲裁规则《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深化“调解-仲裁-诉讼”多元解纷机制协同,构建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创新体系。在这一创新生态支撑下,厦门自贸片区以制度集成创新为牵引,成功推动全国首个航标碰撞争议多元解纷机制落地,破解了传统海事纠纷处置周期长、专业性强、跨境执行难等痛点,实现涉外商事海事特别仲裁创新体系成果向产业实践的深度转化。
据了解,相关特别仲裁规则已成功吸引境内外相关企业的关注与应用。据悉,福州和香港的船东已在40余份船员劳务外派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由厦门推出的《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通过特别仲裁方式解决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这一选择充分体现了市场对厦门自贸片区仲裁规则先进性、实用性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