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问题能这么快解决,太感谢您了!”拿到调解书的张某握着办案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使得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张某将车辆挂靠在A公司运营,并长期为B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然而,在完成多笔运输任务后,B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畅迟迟未付运费,张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仔细研究案情发现这笔钱不仅关乎两名驾驶员的工资,更可能影响两家公司的日常经营。若硬性判决,不仅可能让案件陷入执行难困局,也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影响后续合作。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决定优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在付款金额和时间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始终保持耐心,一方面安抚张某情绪,分析判决与调解的利弊,引导其理性协商,同时劝其理解对方难处适当放宽期限;另一方面向B公司强调“诚信履约是商业底线”,明确支付运费的法律义务,同时倾听企业实际困境,共同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经过数小时的释法明理与沟通协调,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B公司分三期支付全部拖欠运费,张某自愿放弃额外利息主张,并放宽支付期限。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经济纠纷,更以柔性司法的方式传递了法律温度,既保障了个体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经营留下了空间,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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