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6,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对外担保指公司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也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未经其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负责初审和日常管理,董事会秘书复核合规性并组织审批和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物如土地、房产等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且反担保提供方要有实际履行能力。
公司担保以发生额计算并12个月内累计,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应及时披露。部分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审批,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有特殊表决权要求。除特定须股东会审议的担保外由董事会审批,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股东会审议。
对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前次担保债务逾期等情形的被担保对象,公司一般不提供担保。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及时披露相关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担保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担保申请受理及审核程序方面,由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受理,被担保人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多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对外担保日常管理和持续风险控制方面,要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登记备案管理并跟踪监督被担保人情况,展期担保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审核。全体董事需依规审核担保事项,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违规操作造成损失将被追究责任。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