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 彭冰 通讯员谢铁铮)近日,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指挥中心运用交叉执行方式,以重点民生案件、信访案件作为关键点,将辖区内涉同一被执行人的11件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提级至长春中院统一执行,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姜某等11人自2024年起陆续与长春市某培训中心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并通过预付方式充值为孩子购买课程,每人金额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后因培训中心经营不善无法正常上课,协商不成,姜某等人诉至基层法院,法院判决培训中心及其经营者苑某退赔培训费。因培训中心及苑某未按判决履行法律义务,今年年初起,姜某等11人陆续申请强制执行。
经基层法院仔细查询摸排后,未能发现培训中心及苑某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也逃避拖延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长春中院将这11件案件提级至长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立案,启动线上查询、送达,在苑某平时驾驶的车辆旁“守株待兔”,将其传唤到法院。
经过多轮沟通,苑某逐渐认识到逃避执行将带来的严重后果,其原本抵触的情绪有所松动,但在筹钱过程中仍心存侥幸,继续拖延。对此,承办法官又对其行为进行训诫。同时,执行指挥中心同步开展申请执行人的调解工作。最终,这批案件从提级执行到所有申请执行人获得案款,仅用4天时间。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