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两则执行公告,将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和300万元。
其中被执行3000万元案件的起因值得关注,显示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的案件”有关,一审为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案号分别为(2023)苏06民初6号,二审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案号为(2024)苏民终775号。
根据《现代快报》6月5日报道,爱奇艺公司近期起诉“某短视频公司运营的App(以下简称“某App”)在《狂飙》剧热播期间传播相关视频”的短视频侵权纠纷案件近日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爱奇艺获赔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00万元。
《现代快报》报道中显示,“爱奇艺公司作为《狂飙》出品单位之一,独家享有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等知识产权。2023年1月该剧热播期间,爱奇艺公司发现某短视频平台App设置“狂飙”话题,提供大量相关视频。截至2023年3月5日,该话题下作品达45.3万个,累计播放量116亿次。同时,平台“热门”和“分类”栏目中设有“综合-影视”专区,含《狂飙》直播及回放选项,取证直播及回放共1100个,总观看量超40万人次。”
据了解,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银鑫,注册资本约1.01亿元。据《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快手此前曾因为在App上大量传播《甄嬛传》切片,优酷告上法庭索赔400万元。今年4月23日,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法院最终判决快手赔偿160万元。
而更早之前,快手曾在2021年、2022年因侵权播放电视剧《冰糖炖雪梨》《琅琊榜》《老九门》被判向优酷、爱奇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