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5月30日,《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在中国香港举行。
这一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其创始成员国名单却未现俄罗斯与印度身影,引发国际舆论广泛关注。
调解作为《联合国宪章》确立的重要争端解决机制,深度契合东方和合传统,凭借灵活、高效、尊重当事方意愿等显著优势,成为国际治理的重要路径。国际调解院的设立,不仅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的有力维护,更是全球治理体系创新的重要实践。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创始成员国的遴选必然基于多重战略考量与现实因素。
签约仪式(资料图)
回溯中国参与国际组织构建的历程,俄罗斯与印度向来是重要合作伙伴。无论是上海合作组织的区域安全协作,还是金砖国家的经济合作框架,两国均深度参与其中。但此次国际调解院的创始成员名单,却打破了既往格局。这一变化的背后,折射出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深刻变革,以及中国在全球治理中战略思维的演进。
俄罗斯当前面临复杂的地缘政治局势,其军事冲突带来的资源消耗与战略重心转移,使得参与国际调解事务的精力与资源受限。在国际组织构建的历史经验中,中俄印合作曾暴露出结构性矛盾。以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为例,中俄在巴基斯坦与印度加入问题上的分歧,本质上是不同地缘政治利益诉求的碰撞。俄罗斯出于对中亚影响力的考量,坚持将印度纳入,而印度与巴基斯坦的历史矛盾,使得组织内部协调成本显著增加。这种合作模式的潜在问题,促使中国在国际调解院的构建中,重新审视成员构成与合作效率的关系。
国际调解院(资料图)
印度在国际合作中的表现,也成为其缺席的重要原因。在金砖国家支付体系建设中,印度以自身利益为导向不断设置条件,阻碍合作进程,凸显其合作态度的功利性。更值得关注的是,印度在外交战略上逐渐向美国倾斜,其立场的不确定性与国际调解院追求中立、公正的宗旨相悖。这种理念与行动的背离,使其难以契合国际调解院的价值导向。
伊朗在外交政策上的摇摆不定,同样使其难以满足国际调解院的成员要求。伊朗长期在亲美与反美之间徘徊,既希望改善与西方关系,又受制于国内政治因素。中国曾积极推动伊朗与沙特和解,为中东和平作出贡献,但伊朗在印巴冲突中与印度建立“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地区和平共识,也损害了与中国的互信基础。其外交政策的不可持续性,使其难以成为国际调解院可信赖的合作伙伴。
莫迪(资料图)
国际调解院创始成员国名单的最终确定,是中国基于国际形势、组织目标与合作实效的综合抉择。这一决策标志着中国在国际组织构建中,更加注重合作质量与机制效能,从“广纳成员”转向“精选伙伴”。未来,国际调解院将在国际争端解决中发挥何种作用,成员构成的变化又将对其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仍需在实践中进一步观察。但可以预见的是,国际调解院的成立,将为全球治理注入新的活力,也将推动国际社会朝着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