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胡玲玲 路董萌
又一食品企业的商标被质疑为“玩文字游戏”。6月4日晚间,白象食品发布声明致歉,称其“多半”商标是为了与常规分量产品区分,后续公司将尽快调整产品包装,避免引发消费者误解。
律师认为,此类“打擦边球”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其利用了商标注册流程中,诸如“误导性”认定标准模糊等方面存在漏洞。例如,“误导”的判定依赖审查员的主观判断,遂白象可辩称“多半”仅为系列名称,而非对分量的直接描述,以此规避法律限制。
白象此前申请的“多半袋”“多半桶”商标被驳回
近日,多位网友反映称,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包装上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第一。
6月4日晚间,白象发布声明致歉,称其“多半”商标申请注册是为了与常规分量产品做区分,后续公司将尽快调整“多半”产品包装,避免引发消费者误解。
时间回溯至2015年前后,方便面行业通过克重升级开辟新赛道。“多半”系列产品为白象2018年推出的大分量方便面,注重“吃饱又吃好”。企查查APP显示,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18年至2021年之间申请注册“多半”“多半袋”“多半桶”“白象多半袋”“白象多半桶”商标,国际分类为方便食品,当前部分商标已成功注册。
不过,白象食品申请的“多半袋”“多半桶”商标因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数量等特点产生误认被驳回,处于无效状态。
类似的情况还有今麦郎旗下的“1袋半”商标。2020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对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袋半”商标的注册予以无效宣告。
相关裁定认定,该商标核定使用在“方便面、面条”等商品上,不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分量、数量等特点,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显著性。同时,诉争商标的注册还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分量、数量等特点产生误认。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多半”一词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该产品的分量比普通产品多。虽然白象客服称,产品具体克重以包装显示为准,但包装上“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的旁边还写着“大分量倍满足”的标语,这种组合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多半”就是在描述产品分量,因而,白象此举存在一定主观误导嫌疑。
赵良善强调,根据《商标法》规定,企业申请商标和使用商标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尽量避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白象将“多半”作为商标使用,若其产品实际分量未达到消费者对“多半”的通常理解,则违反了该原则。
同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赵良善解释,虽“多半”与“零添加”等表述不同,但从原则上看,若企业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分量的认知,也与该通则中要求标签内容真实客观、不得误导消费者的内容相悖。
律师解读为何商标总爱玩“文字游戏”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在商标上玩文字游戏”的品牌方不在少数,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例如,“山里来的土鸡蛋”“农家土鸡蛋”等食品,“山里来的土”“农家土”均为商标;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壹号土猪肉”,其中,“壹号土”是该公司申请的商标;简爱酸奶外包装上印有的“其他没了”字样,同样属于商标范畴;“千禾0”酱油被检测出镉后,不少消费者才发现,“千禾0”是企业的注册商标。
赵良善指出,此类“打擦边球”行为能够得以实现,究其原因,主要是其利用了商标注册流程中存在的一些潜在漏洞。在“误导性”认定标准模糊方面,虽然《商标法》禁止“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标识,但“误导”的判定依赖审查员的主观判断,遂白象可辩称“多半”仅为系列名称,非对分量的直接描述,从而规避法律限制,审查员难以确凿认定其必然会误导消费者。
再者,形式审查优先于实质审查。赵良善表示,商标局初步审查更关注是否违反禁用条款,而对“误导性”需结合商品实际使用情况判断。若企业未在申请时明确标注误导性用途,审查员可能难以发现其潜在的误导风险。如白象的“多半”商标,从申请材料上可能难以直接看出会误导消费者,只有在实际市场运行中结合消费者反馈才能发现问题。
赵良善建议,针对商标注册审查及后续监管的不足,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审查标准,制定详细的审查指南,明确“误导消费者”的具体情形和判断标准。二是建立案例库,将以往认定为误导性商标的案例作为参考,为审查员提供更直观的判断依据。三是加强信息收集与共享,加强与市场监管、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获取市场上商标使用的实际情况和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四是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分析网络上的商标相关信息,包括消费者评价、广告宣传等,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提高对潜在问题商标的发现能力。五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合理调配监管人员,增加对商标监管的投入,特别是加强对食品、日用品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领域的监管力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