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宁茵就《条例》制定在立法方面的考量和特点进行介绍,《条例》的出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决策部署。《条例》起草过程中,聚焦需求、突出特色、力求管用,紧密衔接学前教育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在上位法的基础上提出补充性、实施性措施。
二是解决突出问题。充分梳理全省学前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亟需破解的难题,对经费保障不到位、教师待遇不充分、保育教育质量待提升等亟需解决的问题予以规范,完善保障机制;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幼儿园安全防范、不得聘任聘用的人员、不得实施的行为等进行明确,规范学前教育实施。
三是凸显地方特色。顺应新时代出生人口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以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贵州近年来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成果亮点,在上位法基础上,将实践中积累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等成熟经验做法在《条例》中予以固化、总结。
四是注重立法实效。立法过程中,我们注重“小快灵”不搞“大块头”,不分章节,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在上位法基础上作出补充性、探索性、实施性规定,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秋红 王雨 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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