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丰县:“庭所共建”机制快速化解一起劳务纠纷
“谢谢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让我们可以顺利拿到拖欠的款项!”近日,在收到部分工程款和劳动报酬后,潘某等5人纷纷对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遥田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据悉,叶某在遥田镇承接多个村的自来水工程。因工程项目多且部分工程耗时长,拖欠潘某、卢某工程款和劳动报酬。在得知叶某拿到政府下拨的工程进度款后又将款项投入到其他项目,潘某、卢某来到遥田镇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同日,追讨叶某运输费、装修费的陈某3人也来到遥田镇调解委员会。
遥田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联系到叶某后,考虑到人数较多,且遥田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建立了“庭所共建”机制,第一时间请求一庭两所参与调解。
遥田法庭引导各方当事人对工程款、劳动报酬等款项进行梳理,并对叶某进行释法明理。叶某当场给付潘某部分工程款284000元,明确仍欠231208元;叶某与卢某确认仍欠劳务报酬234873元。另外三起纠纷因拖欠的数额较小,经调解后,叶某当场完成全部给付内容。
对于仍拖欠潘某工程款231208元和卢某劳务报酬234873元,叶某表示,因部分工程未完成,需要分期支付,但潘某、卢某坚持一次性支付。对此,法庭向潘某、卢某建议,可以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如对方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双方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遥田法庭当天作出民事裁决,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
近年来,新丰法院创新建立“庭所共建”机制,与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建立健全诉前联动对接机制,整合、共享相关资源,共同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南方工报 黄苏静 潘凯莹)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