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更济宁讯 惠企政策系列解读,一起了解社保费补缴的相关内容。
政策支持范围: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所需申领材料:
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的,应向补缴地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规定的法律文书。
具体办理流程:
欠费单位向欠费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补缴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补缴条件的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