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云区景泰司法所通过耐心细致的多轮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委托办理入学事宜引发的退款合同纠纷。当事人马某丹与李某在调解员主持下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随后在司法所协助下同步完成司法确认申请,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聚焦:委托事宜未成,退款引发争议
2025年初,马某丹为办理子女入学事宜,委托李某代为处理,并一次性支付委托费用十万元。后因委托事项未能办成,李某仅退还两万元,双方就剩余八万元的退款问题产生激烈争议,遂向景泰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情理法交融,寻求利益平衡
司法所受理后迅速组建专调小组。调解员首先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厘清“委托事实”与“退款责任”两大焦点。随后组织“面对面”协商,依据《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明确李某的退款义务,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针对分期还款的具体方案,调解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和协调,在合法合规与互谅互让之间寻求平衡点,最终促成共识。
圆满落地:协议与确认同步,筑牢履行保障
2025年12月22日,双方在景泰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书,明确李某分期退还剩余八万元的具体安排。为彻底打消双方顾虑、固化调解成果,调解员当场阐明司法确认制度优势,并启动“调确衔接”通道,指导双方准备材料,并于当日将协议提交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依法审查,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至此,该起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获得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终局性解决。
下一步,景泰司法所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撰文:李嘉益 霍西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