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司法部联合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包括一则男子发现13个月大的女儿非亲生,要求离婚并返还养育费的案例。
二零二二年五月,王某甲(男)与李某(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人育有一女。此后,李某前往外省务工,王某甲独自承担起抚养女儿的责任。
二零二五年一月,王某甲对孩子的亲生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经亲子鉴定后,该怀疑得到证实。随后,王某甲提出离婚诉求,并要求追回此前抚养孩子所支出的费用。
重庆市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此纠纷,并联动多部门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如下调解结果:其一,女儿王某乙随母亲李某共同生活,王某甲无需支付抚养费;其二,李某需向王某甲赔礼道歉,鉴于夫妻过往情分,王某甲不再要求李某返还此前抚养王某乙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