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2日,曹某芬在为广州市新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雨棚清理劳务时意外摔倒,经抢救无效于次日离世。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定性成为关键争议点——若认定为劳动关系,需按工亡标准明确赔偿;若认定为劳务关系,则需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协商过错比例。9月25日,死者家属周某军等人与公司因赔偿数额分歧巨大,共同向景泰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创新调解策略,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并完成司法确认,成功化解纠纷。
事发:劳务意外引纠纷 法律定性成难点
曹某芬的意外离世,让劳资双方陷入赔偿僵局。核心矛盾集中在法律关系界定:一方面,无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认定缺乏直接依据,若走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亡认定,流程漫长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家属面临举证难、执行风险;另一方面,若按劳务关系处理,公司需承担安全保障不到位的过错责任,但双方对“过错比例”“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争议逐渐升级。
调解:创新思路破僵局 风险分析引共识
面对“定性难”困境,景泰司法所调解员并未拘泥于法律关系界定,而是将重心从“厘清过去”转向“解决未来”,通过“背靠背”风险分析法引导双方理性看待争议:
与家属沟通时,调解员既表达深切同情,也客观说明:无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周期长,且后续工亡赔偿执行存在不确定性,维权成本较高;
与公司法人沟通时,调解员依据《民法典》明确指出:公司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充分提供安全保障,对曹某芬死亡存在重大过错,即便按劳务关系处理也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进入诉讼,公司不仅可能面临高额赔偿,还将耗费时间精力、损害企业声誉。
通过精准风险告知,双方注意力从“争论法律名词”转向“权衡现实利弊”,为协商奠定基础。
推进:搁置争议定方案 参照案例明基准
在双方认可诉讼风险后,调解员提出“搁置法律关系争议,一揽子解决赔偿”的建设性方案:建议双方暂不纠结法律关系定性,共同协商一个能彻底解决纠纷的赔偿数额,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再另行主张权利。这一方案将复杂法律问题转化为务实经济协商,快速找到双方“最大公约数”。
具体金额协商中,调解员扮演“公平秤”角色:向公司说明,即便按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额合法有据,且公司责任比例较高;同时引导家属理解,工亡标准是“最优解”但存在法律风险,应优先选择“能切实拿到手、不低于法定人身损害赔偿基准”的方案。此外,调解员还列举类似案例的判决与调解结果,为双方提供客观参考区间,推动金额协商达成一致。
保障:司法确认固成果 案结事了无后患
双方历经多轮协商达成一致后,景泰司法所并未止步于签订纸质协议。为消除家属对协议执行力的担忧、避免公司后续反悔,调解员主动引导双方同步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协议》司法确认。经法院审查,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具备与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执行力,从根本上保障了家属权益,也为公司划定了明确责任,彻底终结纠纷。
启示:情法理平衡促共赢 践行基层“枫桥经验”
此次调解的成功,为基层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灵活变通是关键:当案件存在法律模糊地带时,拘泥于“非此即彼”的定性易陷僵局,“搁置争议、一揽子解决”的务实策略可有效破局;
风险研判是基础:调解员需精准预判法律风险,通过恰当方式告知双方,帮助建立合理诉讼预期,推动协商意愿;
公平公正是底线:调解并非“和稀泥”,赔偿方案需符合法律原则与标准,确保实质公平,不损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
司法确认是保障:对涉及重大利益的人身损害纠纷,衔接司法确认程序,可巩固调解成果、提升权威性,实现案结事了。
景泰司法所凭借专业素养、耐心沟通与灵活策略,将这起法律关系复杂、矛盾尖锐的纠纷化解在诉前——既为死者家属争取到及时的经济赔偿与精神慰藉,也帮助企业脱离纷争、减少声誉损失,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辖区和谐稳定筑牢基层法治防线。
撰文:李嘉益 霍西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