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3,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制度明确,所称子公司为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担保包括为债务人资金融通或商品流通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多种形式,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且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相互担保。
在担保的批准及信息披露方面,被担保人需向公司财务部提出担保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有严格的审议程序,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内容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等相关占比情况。当被担保人出现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时应披露相关信息,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也需按规定执行并通知公司披露。
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订立方面,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签订人不得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主债权种类、金额等多项条款,涉及抵押、质押的需办理登记。
在担保风险管理上,由财务部、法律事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协助管理,各部门有明确职责。担保合同修改等需重新办理审批,被担保人要定期报送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发现风险要及时采取措施。
制度还规定了相关人员责任,未按规定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损害公司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实施。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