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新潮向法院请求,判令立信撤销其作出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返还350多万元的审计服务费,同时承担公司30万元的律师费。涉及金额合计为380.1万元。 ]
*ST新潮(600777.SH)近日罕见地将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告上法庭,索赔300余万元并要求撤销“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争议焦点集中在境外油气资产审计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而*ST新潮则强调已提供完整资料并遵循行业惯例。
值得注意的是,推动该诉讼的力量可能远不止表面上的审计争议,深层次的动因之一是公司控制权的激烈博弈。明日,6名小股东方将自行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试图改组管理层。业内认为,在这一情况下,公司现任管理层可能会希望尽快证明自身在内控方面没有失误。
为“保壳”罕见起诉审计机构
近日,*ST新潮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审计服务合同纠纷,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家桢、冯蕾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ST新潮在公告中指出,立信作为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沈家桢、冯蕾作为两份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审慎地开展审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但三者未遵守相关法律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草率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
*ST新潮向法院请求,判令立信撤销其作出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返还350多万元的审计服务费,同时承担公司30万元的律师费。涉及金额合计为380.1万元。
这场诉讼背后是*ST新潮曲折的年报编制历程。
该公司2024年年报一度“难产”,直到7月初才艰难“出炉”。对于年报难产的原因,*ST新潮解释称,因时间过于紧迫,所需材料细致,部分材料包括审计所需的询证函回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全面收集,正按照审计要求进一步补充提供前述资料。
拉长时间线看,该公司在年报编制关键期,接连遭遇会计师事务所“闪退”。原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内控分歧不被续聘后,新聘的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又以“工作量超负荷”为由临阵辞任。直至3月20日,立信才接手该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这也意味着,立信接手此项业务仅4个月。
审计争议涉及境外油气资产
立信于7月4日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832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833号)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在上述报告中,立信明确指出,无法对*ST新潮在油气资产管理、职工薪酬管理、特许权使用费和小权益主开采利益计量等项目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针对油气资产,立信提出了具体质疑。*ST新潮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油气资产账面原值为502.16亿元,包括Xin chao US Holdings Company及其子公司(下称“美国新潮集团”)的油气资产账面原值504.24亿元。
但其中却存在诸多疑点。第一,管理层解释该变动表显示的油气资产年末余额480.60亿元系账面原值减去减值准备的金额。但尚未提供列示所有单项油气资产原值的资产详细清单或资产台账,以作为立信选取测试项目的总体。
其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美国铁路委员会网站披露,由美国新潮集团运营的油井数量为911口(剔除重复项目后为783口油井),其所列油井信息与上述美国新潮集团2024年度油气资产变动表所列的油井信息存在差异。
*ST新潮在次日发布的专项说明中作出详细回应。*ST新潮董事会表示,已按照立信的要求向其提供了完整的年度审计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共70批次、涵盖14553份文件的备审资料,组织境内外管理团队和相关人员的50次访谈。
*ST新潮董事会表示,自美国子公司成立以来,*ST新潮历年均以单项AFE和单项CostCenter为对象,对油气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这既符合美国油气行业惯例和公司管理实际,也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提供了以单项AFE和单项CostCenter为对象的所有油气资产详细清单和资产台账。该详细清单已经包括了立信独特要求的、违背美国油气行业惯例的以单井维度提供油气资产清单的内容,尽管公司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立信仍未完全认可按照行业惯例、公司管理实际以及历年统一标准下编制的资产清单。
此外,*ST新潮解释称,公司提供的油井数量信息,详细列示了每口油井的API(美国石油行业对每口油井的唯一识别号,相当于油井的身份证明)、每口油井的名称等一系列详尽油井信息作为支持性文件。因2015年~2024年历年收集口径不同及统计期间滞后,得州铁路委员会网站信息与公司实际运营的信息有差异,并不影响立信对油井数量的识别和审计工作。
华南一名律师对记者分析,这场审计争议的核心在于*ST新潮的“保壳”压力。由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直接触发了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转机。随着退市风险升温,这场专业层面的审计争议已经演变为关乎公司存亡的关键博弈。
控制权争端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推动该诉讼的力量可能远不止表面上的审计争议,深层次的动因之一是公司控制权的激烈博弈。
*ST新潮正处于控制权争夺的“暴风雨”前夕。
此前,*ST新潮小股东多次联合“逼宫”,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前进行董、监事换届选举。其中,新晋控股股东伊泰B的身影若隐若现,提名的15名董监高换届候选人中,多人具有伊泰系高管背景。(详见《小股东再“逼宫”欲改组管理层,ST新潮退市迫近控制权争夺升温》)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此关键节点,通过此次针对立信的诉讼,管理层可以一定程度上证明自身在内控方面没有失误,从而增加其胜算。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事,现管理层、小股东方已经经历多轮拉锯。
2025年6月19日,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开军等6名股东(以下均称“提请召集人”)提交函件,提请该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在6月28日被董事会拒绝。
2025年6月30日,提请召集人转而向监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7月4日,公司监事会否决该议案。
2025年7月8日,*ST新潮收到召集人提交的《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等文件,召集人拟于2025年7月24日自行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但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性上,双方各执一词。
现任董事会认为,召集人在《自行召集召开函件》中没有明确的审议事项和具体的提案内容,无法发出合法有效的股东大会通知,其自行召集召开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提请召集人则委托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华泰(天津)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为提请召集人本次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上述律师对记者表示,若股东大会如期举行且获得伊泰B支持,现任管理层恐将面临大换血。不过最终结果仍存变数,召集程序中的任何瑕疵都可能导致股东大会决议被推翻。这场控制权之争的结局,或将决定*ST新潮未来的命运走向。
根据公司披露,今年4月,伊泰B向*ST新潮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最终耗资115.84亿元,收购34.07亿股*ST新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