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7.4.2条等有关规定,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064.17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以上。
具体情况详见下文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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