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共计约为人民币56,300.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15.3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或者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40,877.59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423.14万元。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值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关于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仲裁案进展,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于2024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涉案五家子公司:被执行人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发”)、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浔农发”)、湖州吴兴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发”)、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发”)、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海农业”)向杭州中院申请执行转破产,其中富阳农发收到杭州中院《决定书》((2025)浙01破申56号),已进入预重整阶段,其余四家尚在审查中。
2025年7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南浔农发、一海农业、建德农发及吴兴农发)作为仲裁申请人,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工程质量等问题,分别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四个仲裁案件申请的涉案金额合计280,901,652.60元。2025年7月14日,南浔农发、一海农业、建德农发及吴兴农发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杭仲01字第1516号、1517号、1518号、1519号),杭州仲裁委员会已正式受理上述案件。
关于与安徽国元天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股权回购纠纷诉讼进展,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累计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于2025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债务归还协议书〉等执行和解协议暨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各方已签署《债务归还协议书》等执行和解协议。
截至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尚在诉讼、仲裁过程中,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审计结果为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风险提示
2024年8月9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决定书》,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5年5月8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5)浙02破申7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2025年11月9日。目前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但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经营能力;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六、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
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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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附表二:
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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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7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的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未结案案件共计39件,其中:4项案件已结案,涉案金额35.11万元; 20项案件正在履行中,涉案金额5,788.30万元;15项案件正在审理中,涉案金额3,940.75万元;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