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经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正式出台。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两者对外担保额之和。
在审批权限方面,制度明确了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如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担保;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等多种情况。其中股东会审议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这些事项外的其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审批环节,公司决定担保前要调查申请人情况,相关部门审核资料,经总经理同意后向董事会提出报告。董事会要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担保时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等。
对外担保合同管理上,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项目要订立书面合同,公司要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担保债务到期后要督促被担保人偿债,如需展期并继续担保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要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要及时披露。
此外,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全体董事要审慎对待担保风险,违规人员将被追究责任。此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