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辽宁省总工会通过发出《维护女职工权益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以“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为主题,联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女职工普法宣传等活动,采取三级联动、服务下沉等举措,形成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强大声势和工作合力。3月份至今,开展各类女职工关爱活动7020场,参与女职工超91万人次。
3月14日,辽宁省总发出《维护女职工权益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包括维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不得因性别原因对女职工进行歧视性对待;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提供劳动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内容。据统计,截至目前,辽宁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已经发出维护女职工权益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30份,推动“一函两书”制度落地落实,重点督促落实性别平等、生育保护政策、产假待遇等政策。
与此同时,辽宁省总带动和推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月17日至21日,辽宁省总开展了“灼灼芳华,向光而行”全省女职工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围绕女职工相关法律法规设置题目,累计参与答题51891人次。盘锦市总工会举办普法集中宣传活动,设置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红娘工作室等专区,解答孕期调岗、薪酬歧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方面的法律疑问。营口市总工会开展“安全生产——女职工在行动”活动,动员广大女职工做安全生产“吹哨人”。鞍山市总工会开展系列专题讲座,邀请专业人士通过“案例剖析+情景模拟”的形式解读女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据介绍,辽宁省总还将修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发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权载体作用,推动各市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列入要约行动,将劳动就业、职业发展、薪酬待遇、生育保护、两癌筛查、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等内容纳入集体协商议题,写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记者 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