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4月9日电 “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了,现在就在阿克苏,你们赶紧过来!”近日,申请人积极提供有效线索,乌什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快速解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来,早在2018年5月,被告费某因经济紧张,向原告哈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一张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2月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偿还借款,若逾期未还款,愿意承担违约金和利息。还款期限已过,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借款无果后,遂诉至乌什法院。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被告仍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通过多方渠道查明费某有还款能力,多次到费某常住地寻找,但费某故意躲避,无法掌握具体行踪,案件一直未能执行。
2024年3月23日,执行法官地力沙提·吐尔逊接到了申请人哈某的电话后,立即带领两名执行干警赶往阿克苏,奔赴至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点,顺利地将被执行人费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躲避执行行为,法院将依法予以拘留,费某仍不为所动,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在反复劝说无果后,执行法官下达了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将案款15.57万元交至法院账户内,法院依法将全部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一起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要依靠人民法院,还要靠申请执行人与法院执行法官密切配合,上述案件的顺利执行,就得益于申请执行人积极主动提供执行线索和执行干警的快速行动。
乌什县人民法院在此呼吁申请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法院,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线索,有利于法院及时掌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助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早日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