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3起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涉及盗刷他人医保账户购药、冒名骗保倒卖“回流药”、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保基金等骗保行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医保骗保违法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警示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在杨某平、廖某聪、沈某伟盗窃案中,法院依法严惩采用新型网络犯罪手段盗刷医保资金购药的团伙犯罪,守护公民个人财产、信息安全以及医保基金安全。在李某诈骗案中,法院全链条打击冒名就医、倒卖药品以及收购“回流药”的骗保行为,斩断黑色产业链条,压缩犯罪生存空间。在李某某诈骗案中,法院准确认定隐瞒第三方赔付事实进行医保报销的行为系诈骗,提醒广大参保人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
自全国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与省医保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部门深化协作,全力推进源头打击整治医保骗保犯罪,坚决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理涉医保骗保刑事案件29件,追赃挽损1100万余元,发出涉医保问题司法建议多份,助力医保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从治罪向治理推进。
【典型案例】
盗刷13人医保账户23万元购药,构成盗窃罪
2024年8月至9月期间,杨某平与网友甲(另案处理)共谋通过盗刷他人医保账户资金牟利。网友甲负责非法获取并提供他人医保账户信息、回收药品等,杨某平雇佣、安排廖某聪前往广东多地药店盗刷他人医保账户资金购买药品,并将药品寄出。沈某伟为廖某聪提供帮助。廖某聪等人盗刷13名被害人的医保账户资金2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平、廖某聪、沈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三人均构成盗窃罪。鉴于三人有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情节,予以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对杨某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对廖某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对沈某伟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犯罪团伙采用新型网络犯罪手段破解他人医保电子凭证,跨区域流窜作案,盗刷多名参保群众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指定药品后进行回购,严重侵害公民个人财产、信息安全以及医保基金的安全,社会危害性大。广大参保人如发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被盗刷,应立即挂失、报警,留存消费记录作为证据。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就是守护健康未来。
冒名就医购药骗保并非法倒卖“回流药”,买卖者均获刑
2023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李某通过网络,以返还一定比例钱款为诱,获取他人医保账户信息,冒名就医购药并低价转卖,从而套取现金。李某通过上述手段共骗取医保统筹基金9.3万余元。王某则多次通过非法渠道在李某处购买“回流药”,累计支付购药款16.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冒名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买药品,骗取医保统筹基金,并非法倒卖药品,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二人均认罪认罚且退缴赃款,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警惕“冒名就医、倒卖药品套利”的骗局。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直接侵蚀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切勿因小利出租出借,或冒用他人名义就医。广大参保人务必妥善保管个人医保卡及电子凭证,不转借、不出售、不泄露密码。守牢医保基金的防火墙,就是加固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保障。
隐瞒第三方责任骗保5900余元,获刑六个月
2023年3月,李某某受陈某雇佣清理杂草时,不慎割伤手背。住院治疗后,陈某向李某某赔偿了2.18万元,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同年9月,李某某隐瞒上述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事实,到医保局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并签订《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承诺本次受伤与第三方责任或工伤责任无关,骗取医保基金59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医保基金报销的适用情形,行为人通过签署虚假承诺书、隐瞒第三方赔付事实进行医保报销,不仅破坏医保基金支付秩序,侵犯社会共同利益,同时还构成诈骗犯罪。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广大参保人要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如实申报,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南方+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陈虹伶 惠遥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