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葛顺
因工程款拖欠导致部分农民工工资未发放,武汉某公司将江苏某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款。3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经法院调解,为武汉某公司与江苏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付清农民工的工资。
武汉某公司承接了江苏某公司的工程项目,该项目施工后,江苏某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项,涉及金额高达700余万元,其中涉及大部分款项为农民工工资。无奈之下,武汉某公司一纸诉状将江苏某公司告上了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对案件进行全程诉前跟进,了解到该工程为转包项目,涉及主体多,且案件标的额大,案款又涉及农民工工资,遂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帮助双方节约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尽快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随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对案涉工程进行对账结算,联系双方组织调解,经双方现场确认,今年1月底,双方达成了调解方案:由江苏某公司在收到法院文书三日内一次性向武汉某公司支付600多万元,上述款项均系欠付农民工工资。最终,武汉某公司撤回对江苏某公司的起诉。承办法官也对案件出具了《裁定书》,确保武汉某公司能够及时拿到案款并发放给农民工。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武汉市江夏法院坚持发挥诉前调解作用,一方面减轻企业累诉负担,维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方面尽快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矛盾纠纷尽快得到解决。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