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心用情“解民忧” 提能提效“暖民心”——记新时代“枫桥式”人民调解之践行者·陕西清涧王进兰先进事迹
王进兰,男,汉族,1961年12月生,陕西清涧人。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专学历。现任清涧县首席专职调解员、人民陪审员。
余生许身人民调解,全心全意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勇做一名“平安清涧”建设参与者!这是王进兰的自励箴言,也是他在人民调解工作之路上奋进不息的内在动力。
一生无悔的事业情怀。从2015年初担任清涧县人民调解员以来,他凭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忱,忠于职守,履职尽责,良言真情,成功调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赔偿等各类纠纷共计700余起,其中群体性和跨区域纠纷30余起,防控矛盾激化纠纷50余起,帮助近百名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在崇法守正中彰显了人民调解员的风采和担当。同时,他甘当司法配角,主动从旁作为,勤与当事人接地气,配合法官完成庭前送达、庭外调解、结案问效等工作,参与陪审各类案件累计50余起,被当事人赞誉为“乡土法官”,为高效审判发挥了无形作用。
一身正气的处事原则。他坚信调解是一项教育人、感化人、塑造人的工作。因此,他在调解工作中一贯秉承于法周延、于事有效、于情有益的原则,褒扬真、善、美,引导当事人严于修身,宽大处事,换位认知,看到对方的好,想到自己的错,倡导知法守法用法,和气和谐和美,方能息事宁人。目前,每天来到清涧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县人民法院调解中心寻求矛调的人多数是他的不速之客,“老王”早已成为联调中心的“大喇叭”和“金招牌”。
一身是胆的工作状态。每日保持奔跑的姿态、战斗的状态、必胜的心态,是对老王工作姿态的真实写照。特别从联调中心组建成立以来,他充分利用诉调对接平台优势开展调解。即使面对复杂疑难案件,他也从挑战中寻求对策,从困难中找到办法,从无望中创造可能,从可能中办好事情。近年来,仅由他调解结案并上报市级的典型案例有白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医治而致残的原因医患纠纷、刘某为其女儿出嫁酬客饮酒致人死亡赔偿、王某向张某借款50万元引发的债务加入纷争、李某上门向薛某强行拉羊抵债致薛某急性发作心脏病猝死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8名子女不予赡养8旬生母等案,都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一往无前的精神面貌。他虽已年近6旬,但他时时提神振气,事事精益求精。面对魑魅魍魉、坑蒙拐骗,他能慧眼洞识、当头棒喝;面对鳏寡孤独、废疾无助,他能倾心竭力、倡导公助;面对情长理短、是非对错,他能不偏不倚、据实定论;面对仁义礼智、大道公理,他能褒扬有加、传播正能;面对焦点热点、众目关注,他能稳控大局、不负众望……在隔阂与争执之间千方百计架起连心桥,让横眉怒眼来的当事人携手并肩去,频频收到化干戈为玉帛之良效。留住了多少心念彼此的亲情大爱,重圆了多少痴缠牵绊的鸳鸯破镜;缓和了多少亲朋道友的无奈反目,挽回了多少失而复得的血汗本钱,争得了多少生命健康的后续维系,抚平了多少老幼至亲的心灵创伤!
一成不变的职业本色。他先后于2017年加入县法学会并荣获市级十佳调解能手称号,2018年被列入陕西省人民调解专家人才信息库,2019年经他调解的民间借贷典型案例被法制日报头版报道,2020年由他陪审的经典案例被推选参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陪审经典案例选编》并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021年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被定为县司法行政系统英模,2023年入选榆林市人民调解协会发起人并获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奉献奖,无愧于新时代“枫桥式”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的践行者和平安清涧建设的“老黄牛”!(据清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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