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扒窃车门,盗取车内现金和香烟等财物)向铁东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受理案件后,为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主审法官多次电话与其父母取得联系,要求到庭参加庭审。并就被告人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协调邀请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民陪审员到庭参加庭审,法官、检察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对被告人开展了法庭帮带教育。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孙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向法庭表明已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后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再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其监护人也当庭表示,会对子女严加管教,对其学习和成长加以关心和教育,使其不至于再次危害社会。
温馨提示:法律既是守护成长的“保护伞”,也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广大家长要切实当好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青少年的监督和管教,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加强思想认识,努力学习知识,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人员在离开车后要及时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和现金并锁紧车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