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钱要不回来,还得和老伙计撕破脸,没想到法官不仅帮我追回了欠款,还保住了我们多年的情分!”拿到调解协议的曾某感慨道。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交织着借贷与合伙关系的复杂纠纷。
2020年,被告吴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曾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事宜。次年,看好货车运输市场的两人一拍即合,达成货车合伙经营协议,曾某将此前的10万元借款转为合伙投资款,占合伙车辆30%的股权。协议明确约定,经营盈余按持股比例分配,亏损也按此比例分担,每月定期核算经营情况。起初,运输业务稳定,两人合作顺畅,可随着近年经济下行,运输订单锐减,业务陷入停滞,曾某的投资款不仅没拿到分红,连本金都没了着落。曾某多次向吴某催要款项却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全部10万元款项。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没有被表面的借贷纠纷所局限,而是深入梳理案件脉络,很快发现核心问题——双方既存在借贷关系的“前因”,又有合伙经营的“后果”,法律关系交织导致责任划分模糊。为精准破局,法官第一时间分别与双方沟通,全面掌握各自诉求与困境。
法官了解到,吴某并非恶意拖欠,只是受运输行业不景气影响,货车停运后收入锐减,一次性还款力不从心。找准症结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先向两人释明借贷与合伙的法律边界,明确即便合伙亏损,吴某也需对曾某的投资款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也向曾某说明吴某的实际经营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吴某按季度偿还欠款,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6月28日前,每季度偿还1万元;2026年9月28日起,每季度偿还2.25万元,直至2028年6月28日前全部还清。
法官说法
市场经济活动中,借贷与合伙是常见的合作形式,但也潜藏着法律风险。该案警示市场主体,无论是借贷还是合伙,都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款项性质、盈亏分担等核心内容,避免因约定模糊引发纠纷。同时,遇到纠纷时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法院也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精准化解各类市场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欧阳子平 伍梦霞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