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尾,正是农民工期盼结清报酬、安心过年的时刻。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九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促成被告某装卸队当庭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3.5万元,让受伤农民工老马吃下“定心丸”。
2024年6月,老马受雇于该装卸队从事卸煤作业时,不幸被钩机砸中导致多处骨折及伤残。装卸队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剩余3万元后续治疗费及其他相关损失未按约定赔付。年关临近,生活陷入困境的老马将装卸队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迅速厘清案件关键,向装卸队明确其作为接受劳务一方的法定赔偿责任,逐项梳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法定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并阐明诉讼与调解的利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装卸队当庭筹集资金履行全部赔偿义务。
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是昌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法院将持续发挥调解职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图片来源 昌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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