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2025年12月20日前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于2004年9月23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2年、2016年、2018年三次修正。《条例》自实施以来,为防治海洋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发展重心、人口等逐步向沿海地区聚集,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面临挑战愈发严峻,海洋环境保护的压力不断增大。2023年10月,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订,现行《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亟需修改完善。
现行《条例》共38条,未分章节,修订后的草案共7章50条,增加40条,修改10条,删除28条。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各方海洋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立法宗旨,增加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建设海洋强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容。明确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源头防控、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增加建立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整治与陆源污染控制相结合的海洋环境保护机制的内容。进一步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调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增加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社会主体责任等规定。
关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加强全局性谋划,注重综合治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完善关键制度机制。明确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负责,强化沿海地方海洋环境保护区域协作机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合理布局相关开发建设活动。细化全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内容,发挥规划在统筹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环境保护修复,分区管控的作用。强化海洋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之间互相提供有关资料,提高海洋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水平。优化海洋环境监测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加排污许可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改革要求,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要求。加强管理海域综合治理能力,因地制宜采取入海排污口整治、流域入海污染物削减、海水养殖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陆海污染管控措施,协同推进重点海域治理与美丽海湾建设。强化海洋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增加执法授权条款,通过地方性法规形式,将原来分散于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海洋等部门的海洋监察职责,统一授权由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
关于海洋生态保护,现行《条例》更加侧重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修订后增加海洋生态保护专章。本章坚持生态优先,强化重要区域、重点领域等的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增加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注重保护和修复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增加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明确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空间占用补偿制度,完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鼓励通过多种方式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强化海岸线保护,依法划定严格保护岸线范围,增加海岸线分类保护与利用、因地制宜划定海岸建筑退缩线等规定。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增加海岸综合治理规定,细化生态修复相关要求,增加海洋生态灾害防治规定。强化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对养殖区域、养殖规模、养殖污染物排放、病虫害防治等的管理。
关于污染防治,坚持陆海统筹,针对海岸工程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近岸海域突出环境问题,以项目环评、入海河流管理、入海排污口管理、入海污染物排放、海洋垃圾等为管控重点,加强污染防治。做好与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明确建设项目应当避免或减轻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明确陆源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根据国家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要求,分类管理入海排污口,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明确各类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强化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从严防控岸滩、海漂垃圾,明确沿海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其管理海域的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清理制度。
海洋是山东发展的最大动能、最大优势和最大潜力所在,《条例(修订草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省域、系统性、高标准推进海洋强省建设。聚力产业强海,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渔业等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沿海地区进行海水淡化。注重科技兴海,推动海洋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培养海洋科技人才,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智慧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绿色港航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应用。增加海洋碳汇内容,推动海洋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研究,探索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碳汇价值转化,积极开展零碳岛屿、碳普惠等建设工作。大力发展海洋文化,深入挖掘传统海洋文化价值,加强文化遗产、遗址保护,培养海洋文化产业集群。
此外,《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增加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规定。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fagongwei@126.com,也可以寄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济南市历下区院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