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显示,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住房消费、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积极作用,经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其中指出,明确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房,最低首付比例为15%。 由保障房运营主体首次配售的,贷款期限同商品房政策;封闭再次流转的,贷款期限同二手房政策。下调商品房二套最低首付比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二套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以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拟购房地拥有住房套数进行认定,拟购房地的认定范围由“本市行政区域内”调整为“拟购房所在区、县(市)”。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拟购房地无成套自住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仅一人使用或两人共同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按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