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转院的日子,住了4天又出院了。”日前,安徽合肥的陈丽霞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今年4月以来,她陪患重症的父亲辗转多家医院,最频繁时“1个月换了4家医院”。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医保部门着力推进住院服务按病种付费,以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管理,主动降低成本,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不过,也有一些患者反映,有的医院基于医保控费考量,限制患者住院天数,出现频繁转院、分解住院等情况。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本是一项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举措。但一些医院以“医保额度已满”为由,要求患者限期出院、反复转院,甚至出现分解住院的怪象。政策执行跑偏,不仅损害患者权益,也背离改革初衷。
患者住院天数被人为限制,背后是医疗机构对医保支付方式的误读与扭曲。按病种付费改革,其核心在于通过科学测算制定病组支付标准,引导医院合理控制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但实际操作中,一些医院将医保支付的“均值”简单理解为“限额”,一旦患者治疗费用接近或超出该标准,便急于让其出院。这种做法,表面上是为了规避“超支”,实际上是将管理压力转嫁给患者与临床医生。
必须明确,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得超过15天”或类似限制性规定。医保支付标准本质上是基于历史数据形成的参考均值,其设计初衷是引导医疗行为规范化,而非设定医疗费用的绝对上限。对于病情复杂、合并症多的患者,其实际治疗费用完全可能高于这一标准,这本身是正常且合理的医疗现象。医院将医保支付的“均值”异化为“限额”,是对政策的片面解读和错误执行。
这种执行偏差带来的后果不容小觑。对患者而言,频繁转院不仅加剧身心负担,也可能导致治疗中断、重复检查、病情延误。对医生来说,在诊疗之外还要疲于计算费用、规避“超标”,无异于束缚了其专业手脚。从医保制度长远发展看,此类短视行为将削弱公众对医改的信任,阻碍医疗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纠正这一偏差,首先需要医疗机构端正认识,回归“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是简单的控费工具,而是推动医疗行为规范化、精细化的杠杆。医院应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提升诊疗效率来实现成本控制,而非采取“一刀切式”限时出院。
医保部门也需加强政策传导与监管力度。一方面,要持续澄清政策误区,明确反对任何形式的“住院天数限制”;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行为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此外,可进一步完善特例单议机制,为复杂重症患者提供更灵活的支付保障。
从长远看,破解这一难题还需推进医疗体系协同改革。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动分级诊疗落地,使急性期、康复期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间顺畅转诊。同时,应加快医院收入结构与医生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淡化经济指标对医疗行为的直接影响,让医生能够专注于治病救人。
医保支付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唯有坚持科学施策、精细管理、多方协同,才能让医保政策真正惠及于民,实现医院、医生、患者与医保基金的共赢。
作者 陈广江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