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详细解读近日实施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据介绍,该项政策已于10月10日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最高可获14万元补贴。
据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介绍,该政策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要求,推进交通运输结构清洁化转型,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补贴范围明确,两类情形可申领
政策明确了两类补贴情形:一是提前淘汰旧车辆的,予以淘汰补贴;二是提前淘汰并新购新能源车的,予以淘汰更新补贴。
具体而言,申请车辆需满足以下条件:2025年7月1日前已在广东省登记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东省完成拆解报废或出口,且拆解报废或出口时距离强制报废年限1年及以上。
对于淘汰更新补贴,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且新旧车辆所有人、登记地一致,购置地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
补贴标准分档,最高可达14万元
根据政策,提前淘汰根据车辆类型和淘汰时间,每辆车可申领1万—4.5万元补贴;淘汰后购买新能源货车根据车辆类型,每辆车可申领3.5万—9.5万元补贴。淘汰更新补贴金额为两类补贴之和,即最高可达14万元。
政策明确,仅新购置新能源车不单独给予更新补贴。同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因自然灾害等灭失、非法车辆及已获其他中央资金支持的车辆不予补贴。
申请渠道便捷,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
申领人可登录“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模块,实名认证后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以企业名义申请的,需授权代理人办理。
“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界面。
进入“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模块进行申请。
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拨付。淘汰更新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2027年4月1日起不再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实施资金总额控制,优先保障国三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采取“先到先得”激励政策,若地市用完补贴资金总额度,则不再受理补贴申请。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如果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进行年检,根据规定应强制报废,不符合本政策补贴范围。
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省生态环境厅(020—87579692)或潮州市生态环境局(0768—2362785)。
文/图:陈锦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