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0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曾鹤群)10月22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认定管理、服务流程、政策落实、分类帮扶到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为就业困难人员兜底。
明确认定范围,实现精准“识困”
《通知》明确,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就业或连续失业一定时间的登记失业人员,具体涵盖七类群体: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失业的残疾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为确保“不错漏、不跑偏”,各地将统筹开展认定、审定、审核工作,把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人社一体化平台”实名管理。通过建立信息核实与定期回访机制,开展跨部门信息比对,对符合条件未认定人员“点对点”推送政策;每月跟踪回访服务对象,精准掌握就业状态与服务需求,量身定制援助方案。
规范4步认定流程,办理时限清晰可查
为方便群众办事,《通知》明确了“个人申请—社区(行政村)受理—街道(乡镇)确认—县级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全流程办理规范。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即可提出申请,各环节均设定明确时限:社区(行政村)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调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复审;街道(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县级人社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让政策红利更快落地。
多类补贴精准落地,覆盖就业创业全场景
政策落实上,《通知》强调根据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情况与就业形态精准施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自主创业的,可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被企业吸纳就业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后可享受岗位补贴与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分类开展帮扶,按需提供“定制服务”。对有一定自主就业能力的人员,开展职业指导、介绍与技能培训;对就业能力较弱但可市场化就业的人员,鼓励企业吸纳并精准推送至少3次岗位信息;对就业能力弱、生活困难的人员,每月主动服务不少于1次,零就业家庭1个月内至少1人实现就业,优先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7种情形需退出,确保政策“精准惠民”
为维护政策严肃性,《通知》明确了七种退出情形,包括担任企业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劳动力市场、连续3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骗取补贴资金等。符合退出条件的人员应主动申报,社区(行政村)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本人或公示后予以退出。值得注意的是,退出人员若再次符合条件可重新认定,社保补贴与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累计计算,公益性岗位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通知》还明确了五部门职责。人社部门统筹推进经办服务与政策落实,财政部门保障资金供给,民政部门衔接基本生活救助,残联聚焦残疾人员帮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援助,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该通知自2025年8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作者: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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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