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1日电(张芳语)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徐俊乾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让这场持续七年的纠纷“雨过天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
据悉,十余年前,张某怀着对安稳生活的期盼,购置了一处临街底商,本想依托商铺开启平稳经营。可从2017年雨季起,房屋屋顶突然出现多处漏水点,雨水顺着墙体缝隙渗入室内,墙面装修因长期浸泡起皮脱落,木质家具发胀变形,存放的货物也因受潮发霉,原本热闹的商铺渐渐沦为无法使用的“水帘洞”。
发现问题后,张某第一时间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得知房屋因防水施工时地漏高度设置不当导致雨水无法正常排出,长期淤积屋顶引发渗漏,物业先后五次进行维修,但始终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尽管张某曾通过诉讼获得部分赔偿,可随着漏水问题反复,这笔赔偿款早已不足以覆盖后续维修开支。
为督促相关方履职,张某自2019年起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诉求,却陷入“越拒交越难沟通”的恶性循环。常年应对漏水的奔波、与各方协商的碰壁,让年过六旬的张某身心俱疲,最终被诊断出心脏病。忍无可忍的张某一纸诉状将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彻底修复漏水问题并赔偿财产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这场持续七年的纠纷中,张某最迫切的是“修好房子”,开发商与物业却因权责界定模糊互相推诿,三方的矛盾核心始终聚焦在“责任归属”与“履行方式”两大问题上。于是,法官当即决定“先解民生忧、再理权责账”。
调解室里,法官特意放缓沟通节奏,一边耐心倾听老人的委屈,一边细致阐释法律边界。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让张某紧绷的情绪渐渐舒缓,也明确了“维修优先”的核心诉求。
在与开发商代理人沟通时,法官出示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历次维修记录等证据,同时,法官从企业信誉角度劝说。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开发商终于松口,同意承担维修责任,但希望由物业代为履行,后续费用两家自行结算。
针对物业公司,法官从物业服务长远发展角度进行开导,考虑其“怕代修后开发商不认账”“担心维修后再漏水”等顾虑,法官主动牵头组织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内部结算方式,同时将“维修质保期”“逾期未修的违约责任”等细节提前纳入调解方案,把维修标准、质保期限写清楚,后续即便有问题,也让双方有协议可依。
经过多轮协商,三方最终达成一致:物业公司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漏水点彻底修复并提供5年质保,逾期未修或质保期内再渗漏,需承担张某自行维修的全部费用,张某的财产损失及案件受理费,以抵顶2019年至2024年所欠物业费的方式结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