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民三庭通过精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让农民工杨某的工程款及时到账。
据悉,2023年9月,杨某与刘某签订两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杨某为刘某承包的老旧小区供暖管道及来水管线进行施工。杨某按约完成了所有施工,且工程交付使用也满两年,可刘某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曾有合作基础,且调解更能节省双方时间成本,决定先尝试调解化解矛盾。
第一次调解时,双方一见面就吵了起来。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先让双方冷静下来,随后采取“背靠背”调解法。
经过反复沟通,法官摸清了双方的核心诉求,杨某想尽快拿到钱,刘某希望能减少部分款项缓解资金压力。于是,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见面,从“合作情谊”和“法律后果”双方面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原本对立的双方逐渐松了口。杨某表示愿意将欠款金额降低,并且利息也不再主张,刘某也承诺会一次性付清这笔钱。至此,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针对建设工程、劳动报酬等涉民生纠纷,通过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既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又化解了矛盾隔阂,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