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0月15日电(记者朱国亮)公共场所健身器材损坏不能用了,谁来及时维修与更新?近期,江苏省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区371件“带病”健身器材维修与更新。
今年6月,宿迁经开区检察院接到一个网名为“西楚明珠”的志愿者反映,当地世纪明珠小区部分室外健身器材损坏严重,不仅无法正常使用,还存在安全隐患。经开区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官通过实地调查,证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小区健身器材普遍存在踏板断裂、轴承锈蚀、螺丝松动等问题,不少“超期服役”“带病上岗”的器材成为居民“想用却不敢用”的隐患。
进一步走访其他多个住宅小区,办案检察官还发现这一问题并非个案,走访的小区全民健身器材大都存在缺失、损坏等情况,部分器材铭牌显示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却未见更新或维护痕迹,一些用于站立、拉伸的器械锈蚀严重,安全隐患突出,极易对使用者特别是未成年人造成伤害,但是却无人主动维护。
当前,我国正在实施“体重管理年”行动,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倡导科学健身,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室外健身器材作为群众身边的健身载体,其完好程度直接关系到群众健身的安全与体验。
宿迁经开区检察院于6月23日依法立案,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全民健身器材开展全面排查和维修,落实管理维护责任。
检察建议发出后,宿迁经开区相关部门对全区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地毯式”排查,共维修器材371件,拆除报废器材35件,并制定《全民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办法》,建立“一器材一档案”动态管理机制。
近日,宿迁经开区检察院对健身器材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看到世纪明珠等小区健身器材都焕然一新,居民普遍反映:“以前器材锈得不敢用,现在锻炼起来放心多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