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5日消息(记者 费权)“公司破产了,我们的工资就要打水漂了吗?”今年9月,工人王师傅在法庭立案窗口前情绪激动地说道。此前,他与田某某等共5名工友被某零部件公司、某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接收案件后,立案庭法官经初步研判劳务合同、欠条、工资流水等证据材料发现,本案争议源头在于用工单位某零部件公司资金链断裂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无力支付费用给派遣方人才公司,导致王师傅等人无法依约获得劳动报酬。鉴于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涉及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且具有群体性纠纷特点,法官迅速启动了先行调解程序,力求快速化解矛盾。
调解员受委派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诉求。人才公司起初态度消极,强调因零部件公司破产,有七十余名工人都是类似处境,导致自身“垫付压力大、资金周转困难”。面对这一困境,承办法官及时介入,向企业负责人明晰法律责任与诉讼风险,同时引导工人理性表达诉求。
在面对面调解当天,双方就工资支付比例初步达成一致,但工人又提出此前垫付的餐费也应一并解决。法官与调解员灵活应变,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头听取意见、缓和对立情绪,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人才公司现场支付部分工资及垫付餐费,工人撤回起诉。
“我们以为打官司要耗很久,没想到经过调解,一天就解决了!”手拿调解协议和收款凭证,王师傅和工友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一系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顺利化解,不仅快速回应了劳动者的核心诉求,也为后续同类案件奠定了成功基础。据悉,在此案调解成功的示范作用下,又有多起类似劳资纠纷通过先行调解高效解决,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能够实现快速解纷,得益于法院持续推进的“调解优先”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立案前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由“法官+调解员”组成团队联动协作,力争在15天内组织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庭前。2025年以来,该模式已成功化解多批劳动争议系列案件。
“先行调解程序灵活、不受庭审规则限制,能够就地、随时开展,尤其适合劳资、物业、邻里等基层常见纠纷。”法院立案庭法官介绍,“即便部分案件最终仍需诉讼,调解阶段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也可在庭审中直接采用,大幅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
案件精调化春雨,纷争消弭润无声。这一系列劳资纠纷的高效化解,是法院深化“司法能力深化年”建设、做实先行调解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今年以来,法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通过精准分流+专训提升+流程优化,构建起多层次、高效率的纠纷化解体系。
未来,汉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先行调解”机制,拓展多元解纷资源,把更多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审前,让公平正义更加高效地抵达百姓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