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召开的《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东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俊林介绍了贯彻实施《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工作安排。
不断扩大《条例》的影响力
营造良好氛围
发布上,陈俊林介绍,营商环境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是一个地方发展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近年来,东营市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保障东营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工程来抓,主动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和关切,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聚力打造“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新提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制定出台《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目的是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维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
《条例》立足东营实际,认真总结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经验和成熟做法,为更好推广实施提供制度性支撑,同时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推动问题解决。《条例》的出台及颁布实施,标志着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优化东营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东营市营转办将会同东营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充分借助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网络等各种平台,对《条例》内容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条例》的影响力。运用权威解读、媒体解读、部门解读等多种方式,深入解读《条例》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和重点内容等,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将《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企业大走访和“政策宣传月”活动等搞好结合,让广大经营主体充分知晓,营造人人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问效
形成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合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多方发力、久久为功。东营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条例》各项制度规定,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保障《条例》贯彻落实。
东营市市营转办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条例》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作,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政策文件,制定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优化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东营市将加强系统谋划,把落实《条例》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新修订的《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通起来,与打造“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贯彻落实;强化监督问效,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条款落地见效;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监测点、借助新闻媒体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宣传典型案例,曝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形成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合力。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广大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定会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保障。”陈俊林说。(大众新闻记者 孙川 孙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