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海首张律所聘用外籍法律人才(包括聘用外国法律顾问)的5年期(法定最长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全市首张相应期限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在长宁颁出。
白建民接过全新的五年期证照。上海长宁供图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聘外籍人员J BENJAMIN BAI(白建民,美籍华人)接过受聘人员全新证照后表示:“以往申办相关许可费时费力,这次长宁区跨前一步、改革创新,不仅缩短办理周期,还充分延长外国人才聘用时间,切实让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人员得实惠。”
此次探索,长宁为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实现突破性制度改革提供了“长宁样板”,主要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实现从“逐项申办”向“一站联办”的制度创新。以往外籍人员在华工作,需先申请来华工作许可,再办理居留签证许可,程序环节上较为繁琐,办理周期冗长。改革后,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出具推荐函方式,协同人才、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线上预审与业务联办,缩短办理周期,实现了律师事务所聘用外籍人员许可的一窗受理、一站联办,大幅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实现了“一年签”向法定最长期限(五年)突破。原先在华工作许可证与居留签证期限与律师事务所年检期限相挂钩。此次改革突破了律师事务所年检期限限制,并结合受聘外籍人员专业特长、上海市人才急需程度等综合评估,实现法定最长期限(五年)许可,切实减少外籍人员重复回沪面签次数。
三是实现“容缺受理”温度与“预警监管”力度的有机统一。容缺受理上,对许可获批1年期以上律师事务所,允许其在下一年度通过材料补正方式,自然延续受聘外籍人员许可期限,切实降低了律所日常运营成本。同时,严守政策底线,对存在违规执业、违法行为的外籍人员,建立联合预警机制,及时启动来华工作许可撤销程序,确保本市规范有序法律服务执业环境。
今年6月,长宁区司法局在法治营商调研中获悉律师事务所诉求后,主动梳理形成需求清单,并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会同区人才工作局、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等职能部门,聚焦相关制度瓶颈,寻求有效解决方案。上海律所聘用外籍人员(包括聘用外国法律顾问)五年期首证的成功颁出,为急需拓展海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带来了切实的“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