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5,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制度明确对外担保是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及质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两者对外担保额之和。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按制度执行且要提前向公司书面申报并及时通知结果。
在审批权限方面,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股东会审议的部分担保事项需先经董事会特别决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关联股东要回避表决等特殊规定。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要掌握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如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涉及财务部初审、董事会办公室合规复核等流程。担保申请需被担保人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提交相关材料。
对外担保日常管理方面,要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登记备案、保存文件资料并跟踪监督被担保人情况。若发现被担保人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同时,相关责任人违反制度将被给予警告、记过、解除职务等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情节严重将上报监管部门。此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