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在一般原则方面,公司对外担保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并谨慎判断反担保能力,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要审慎对待担保风险,经营管理层需如实向审计机构提供担保事项,公司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要对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审批权限及程序方面,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需先经董事会审议,不同情形的担保有明确的审批要求。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批。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有特殊规定,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特定情形下可免于股东会审议。
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订立上,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办部门要审查合同内容,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合同,未经决议相关人员不得擅自签订。
在担保日常风险管理方面,合同订立后要通报相关部门并妥善保管,公司要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状况,债务到期需展期的要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公司要建立定期核查制度等。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有通报责任,同时要控制信息知情范围。在责任追究上,对担保中出现失误、越权签订合同、违规提供担保等行为相关责任人要被追究责任。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