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5,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了融资的定义,主要指公司向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行为,直接融资不适用本制度;对外担保则是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
在融资事项审批方面,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情况确定审批权限。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时,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由董事长审批;超过10%不足50%由董事会审批;达到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融资事项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同时,申请融资时要提交包含融资机构、金额、用途等内容的完整报告,技改或固定资产贷款还需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外提供担保方面,公司在审议前要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资信情况,且必须要求对方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对于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的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决议后须报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时,需相应比例表决权通过。
此外,制度还对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执行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有关人员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了合同签署、备案、有效期管理、风险监控及应对等要求,以及董事和管理人员在融资与对外担保中的责任等内容。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