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制度依据多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对外担保的定义明确为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等多项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可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如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下属控股子公司等,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也可为其他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对外提供担保有严格的程序。担保申请由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统一受理,被担保人需提前10日提交包含基本情况、债务情况等内容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公司会调查被担保人情况,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时要分析被担保方多方面状况,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如适用)需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也需在特定情况下发表独立意见。
审批方面,不同情形的对外担保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明确了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多种情形,如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等。董事会审批时需特定比例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时也有相应的表决权要求,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公司对外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等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制度还对担保风险控制、日常管理、违反制度的责任等作出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执行。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