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5,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与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子公司)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董事、高管需审慎对待并控制相关债务风险,违规或失当担保致损将承担连带责任。
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对外担保管理部门为财务部门,其负责审查申请担保单位资料、评估资信与风险、保管担保合同等工作。
在审查和批准方面,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要掌握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并分析利弊。存在资金用途不合规、财务造假、曾有逾期还款等情形的担保申请人,公司不予担保。财务部门审核担保企业并制作评估报告,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还需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有特殊表决权规定。
风险管理上,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项目要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多种条款。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合同,不得越权或超授权数额。除特定情形外,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财务部门要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
此外,若相关人员未按制度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将被追究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也由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