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权益。制度所称融资主要是向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不适用。对外担保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多种形式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担保。
在融资事项审批方面,公司财务部统一受理融资申请并初审,按规定权限报有权机构审批。年度董事会可在不超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总资产50%范围内核定当年贷款规模及相关担保事项,超此范围或超预计额度需股东会审议。
对外提供担保方面,公司决定担保前要掌握被担保对象多种资信状况,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且满足一定条件的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审批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有一定审批权,超权限要报股东会批准。特定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股东会、董事会不按规定执行的,股东或董事有权要求重新审议,否则可起诉,违规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执行和风险管理上,融资或担保事项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合同并登记备案。公司要关注被担保人状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债务到期需展期继续担保的要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要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有报告义务。全体董事要按规定审核融资及担保事项,违规或失当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他相关人员违规也要被追究责任。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