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5,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并控制资产运营风险。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的行为,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及日常管理,证券事务部负责合规性复核与信息披露。
在对外担保对象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等,但对于产权归属不清、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情形的企业则不提供担保。
审批权限方面,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符合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的,还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涉及关联担保时,关联董事不得表决。
审批程序包括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第三方、控股子公司等不同对象的担保审批流程。订立担保合同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内容与形式要符合规定并经审查。
在风险管理上,分为债权人主张债权前和主张债权后管理。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门指定经办负责人管理,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要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全体董事应审慎对待对外担保风险,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等。此制度的发布有助于公司在对外担保事务上更加规范、科学地运营。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