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沧州孟村男子疑家暴妻子致死,引发关注。据警方通报,女子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该名男子及其母亲均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异地侦办。有律师向南都N视频记者指出,刑事案件异地侦办主要是保障司法公正,“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可能会指定异地公安机关办理”。
刘某某和丈夫、儿子的合影。
南都此前报道,8月24日晚,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2日,警方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女,25 岁)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 岁系刘某某丈夫 )、张某(女,48 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会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对刘某某被家暴相关情况深入开展调查。
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8月25日,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告诉南都记者,《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邓刚表示,“刑事案件异地侦办主要是排除干扰、减少社会对当地公安机关办案的影响,保障司法公正。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可能会指定异地公安机关办理。”
广东崇晖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知名刑事律师许向前也表示,根据该规定,指定管辖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管辖不明案件的指定管辖;另一种是针对管辖权明确,但因存在特殊因素,不适宜原具有管辖权侦查机关管辖而移送的指定管辖。
许向前说,“比较典型的是为了有效排除阻碍和干扰,保证公正执法和侦查的公信力,对部分犯罪案件,通过指定管辖方式实行异地管辖,并且这已成为类似社会热点案件的有效处理方式。”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