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明确规定公司的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在审批权限和程序方面,对外担保申请由公司财务总监统一受理,申请担保人需提交包含基本情况、主债务情况、还款计划等内容的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财务部门将对申请担保人、反担保方的财务和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之后由财务总监审核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在审议时,需审慎对待担保可能产生的债务风险,对于存在多种不良情形的被担保人不得提供担保。其中,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多种情形,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包括被担保人资信调查、担保合同管理等工作。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状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公司需按照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子公司作出对外担保决议后,除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应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披露。
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违反制度擅自或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公司将追究责任。此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