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1,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审慎对待担保债务风险,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要承担连带责任。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执行本制度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原则上被担保对象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提供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在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方面,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如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单位等且偿债能力较强的。不符合条件但风险较小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也可担保。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要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多种资信状况资料,经办责任人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最后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对于资金投向不合规、财务造假等多种情形不得提供担保。
审批程序上,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在章程规定权限内行使决策权。不同情形的担保需按规定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批。公司还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担保风险。在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等方面也有详细规定。
此外,制度还涵盖担保合同订立、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多方面内容,以全面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务。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