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也不得对外担保或变相担保。
在审批权限方面,被担保人需满足多项条件,如因业务需要互保或有重要业务关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董事会审议担保前要充分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对于存在如资金投向不合规、财务造假等情形的不得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应及时披露,部分情形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决策程序方面,根据标的额不同有不同流程,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担保合同应包含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多项内容。公司董事长或经授权人员根据决议签署担保合同。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多方面工作并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若出现被担保人违约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等。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相关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损害公司的情况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