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合作,举办“正义之剑——新中国检察机关侦查起诉日本战犯”主题展览。揭秘在日本签署投降书后,检察机关对在押日本战犯的侦查起诉过程。
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伟大胜利。包括一些首要战犯在内的部分日本战犯,战后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出处理。其余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由中国根据《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精神处理。新中国成立后,当时的最高人民检察署全面负责对在押日本战犯的侦查起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负责审判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大规模侦讯和审判外籍战犯,首次以特别军事法庭处理涉及国际法的战争罪问题。
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检察署于1951年开始对日本战犯的罪行展开调查。在1954年全面侦查以前,已搜集罪证材料4000多件。东北工作团成立后,结合侦讯工作,派出大批干部分赴12个省、市调查,搜集到控诉书、证人证言、鉴定书、日伪书报档案和物证等2.8万多件。
侦讯结束时,东北工作团对侦讯结果作了总结:“从侦查结果看,这批战犯在侵略我国的战争中犯有各种严重罪行,他们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掠夺我国主权,策划、推行侵略政策、进行特务间谍活动,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屠杀、抓捕、刑讯、囚禁、奴役和毒化我国人民,强奸妇女,大量掠夺我国的物资财富,毁灭城镇乡村,驱逐和平居民,制造无人区。其中一部分战犯,还在日本投降后参加蒋介石、阎锡山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内战,保存日军残余势力,妄图东山再起再次侵略我国,犯有双重罪行。”
检察机关根据在押日本战犯所犯罪行性质,全面衡量罪行危害程度和情节轻重,对45名罪行严重的战犯提起公诉。在历时40多天的审判中,公诉方共请出调查人员从全国各地找到的159名案件亲历者出庭作证。
对日本战犯的处置,新中国政府没有拘泥于国际惯例,而是本着“人是可以改造的”重要思想,开拓了处置他们的新方法。由于思想改造成功,很多战犯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上真诚忏悔、跪地认罪。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为提起和出庭支持公诉以及从宽处理免予起诉提供了法律依据。
1000余名日本战犯经过新中国政府的改造,全面地揭露和清算了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的滔天罪行,从内心深处向中国人民表示谢罪。他们返国后,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成为推进中日友好事业的中坚力量。
编辑 张磊
校对 张彦君